關于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補充規定

關于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的補充規定

(量研生[2008]14号)

為進一步規範研究生管理工作,結合我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實際情況,對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作如下補充規定。

一、申請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

(一)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為導師)、以中國計量學院為第一單位在《中國計量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期刊目錄》或《中國計量學院學術期刊分級目錄》規定的期刊上發表(含錄用)論文1篇方可申請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一般情況下會議論文或期刊增刊無效。

(二)若發表在會議論文集或期刊增刊上的論文被檢索(SCI、EI、ISTP等)收錄或被人大複印轉載等并提供錄用證明,視同滿足本款第一條要求。

(三)研究生在學期間以第一發明人取得以中國計量學院為專利申請單位、與學位論文有關的發明專利(含已公開),視同滿足本款第一條要求。

二、申請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和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一)研究生申請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和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必備條件是以第一作者并以中國計量學院為第一單位在《中國計量學院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期刊目錄》或《中國計量學院學術期刊分級目錄》規定的期刊上發表1篇(含)以上論文(不含錄用),或發明專利被正式授權。

(二)會議論文、期刊增刊論文和發明專利(已公開,但未授權)等可以作為申請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和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支撐材料。

三、本補充規定從2007級研究生開始實施。

四、本補充規定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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