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量大學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中國計量大學

二、院校國标碼

10356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

(備注:根據浙江省有關規定,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和浙江省“本科院校聯合高職院校專升本培養”招生錄取學生就讀地點為合作辦學的高職院校。)

四、層次

本科 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内地與港澳台地區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曆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

中國計量大學

證書種類:

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内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計量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項做出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内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别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二、錄取規則

(一)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二)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确定調檔比例。浙江省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調檔,其他省份原則上按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的110%比例調檔。若生源不足,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補調檔。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2022年部分專業按照大類招生,大類招生中所含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中國計量大學本科招生網站公布。

(五)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考生,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願間不設級差。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願投檔同分排序規則。若無相應排序規則,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按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文化總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願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區考生原則上按照“招生計劃1:1範圍内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

(六)藝術(美術)類專業的專業成績,學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藝術(美術)統(聯)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總分排序。綜合分根據各省美術類統考專業綜合分計算規則計分,若無特定規則,綜合總分=文化成績總分(按高考總分750分制測算)×50%+專業成績(按總分100分制測算)×7.5×50%

(七)單科要求:學校将綜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報考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報考金融學類(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漢語國際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報考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上述單科成績以總分150分标準計算并視高考試卷難度和整體水平以及生源情況,可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出微調。

(八)學校對優秀學生報考的激勵措施:

量新學院(榮譽學院)選拔:浙江省報考我校理工科專業的考生高考總分高出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30分及以上,被我校錄取後可在報到前向學校申請免試進入量新學院,在校期間可自願免試進入本碩創新計劃。

(九)學校對港澳台僑考生以及對台免試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台灣省學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和安排進行。

(十)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中國計量大學202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一)學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按照《中國計量大學2022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學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專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該類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十三、收費标準

學費标準:

學費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文和有關規定執行,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收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學分學費标準為每學分120元,專業學費為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學分學費每學年40學分預收,按實際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學分彙總清算。新生入學時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學生統一按照大類中學費标準較低的專業收取費用,分專業後分别按所學專業規定的學費标準執行。如遇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調整相關收費标準則按新标準執行。新生學費标準具體如下:

(一)工科類專業

1.自動化類(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學費标準為6325/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1525/學年)。

2.機械類(機械電子工程)、能源與動力工程、智能感知工程、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人工智能、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功能材料、材料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安全工程、環境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生物工程、藥學、工業設計學費标準為550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700/學年)。

(二)其他專業

1.法學類(法學、知識産權)、标準化工程、工商管理類(财務管理)、金融學類(國際經濟與貿易)學費标準為552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720/學年)。

2.質量管理工程、工業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金融學類(金融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類(應用物理學、聲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行政管理、漢語國際教育、漢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廣告學學費标準為480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

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學費标準為900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4200/學年)。

(四)農林類專業

動植物檢疫學費标準為500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200/學年)。

(五)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标準為2880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24000/學年)。

2.金融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标準為28000/學年(學分學費4800/學年,專業學費23200/學年)。

住宿費标準:

1200/學年(五人間)、1600/學年(四人間),具體入住由學校統一安排。如遇浙江省物價主管部門調整相關收費标準則按新标準執行。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及各類專項獎學金。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入學時學校設有“綠色通道”,入學後學校将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以及發展性資助等多種渠道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和幫扶。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網址:http://www.cjl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cjlu.edu.cn

咨詢電話:0571-86836060

傳真号碼:0571-86836014

E-mailzsb@cjlu.edu.cn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18

十六、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标準,擇優錄取。選拔錄取工作自覺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1-86836044

十七、其他須知

(一)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到學校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内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複查。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别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二)本章程由中國計量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緻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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