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

根據《浙江省财政廳關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的通知》(浙财采監〔2021〕1 号),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較以往有較大變化,現予以轉發,請遵照執行(其他采購政策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執行)。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
  (一)貨物類:服務器、台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液晶顯示器、掃描儀、基礎軟件、信息安全軟件、複印機、投影儀、多功能一體機、LED顯示屏、觸控一體機、碎紙機、乘用車、客車、電梯、不間斷電源、空調機、視頻會議系統設備、家具用具(限于辦公家具)、複印紙。
  (二)服務類:互聯網接入服務(增值電信服務)、雲計算服務(指單項或批量在分散采購限額标準以上的雲計算服務,包括大數據、人工智能服務)、車輛及其他運輸機械租賃(限于公車租賃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車輛加油服務、一般會議服務、會計服務、審計服務、資産及其他評估服務、印刷服務、預算績效管理服務、物業管理服務、機動車保險服務。
  (三)《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标準》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有效。
  文件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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